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3-04新闻来源:应急与学校卫生监督科被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23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2014年全省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依据及范围
   (一)检查内容(见附表2)
  重点监督检查学校教学环境、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及学校内游泳池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
  (三)范围
  1、中小学校:抽取的农村(含乡镇、村)学校数占辖区学校总数的20%,抽取的城市学校数占辖区学校总数的10%,中学、小学各占一半。农村学校少于城市学校数的,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中学、小学各占一半。
    2、高校:西安市抽取辖区内至少20所学校,其他设区市全部检查。
  3、托幼机构:抽取的农村(含镇区、乡村)托幼机构数占辖区托幼机构总数的20%,抽取的城市托幼机构数占辖区托幼机构总数的10%。
  二、时间安排
  2014年4月15日前,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学校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学校游泳池监督检查、统计汇总以及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2014年4月16日-10月底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1月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2014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见附表2)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参照2013年全省学校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表和2014年重点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内容,制定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协查,重大案件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四)在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基础上,针对饮用水存在的卫生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根据水质检测结果,指导偏远县区特别是农村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自备水源的饮用水卫生消毒工作,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确保学生和幼儿的饮水安全。
    (五)各地要对辖区内全部学校内游泳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等指标开展卫生检测情况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同时对游泳池水质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并将结果于9月20日前上报。
  (六)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情况,认真分析本辖区各类学校卫生风险因素,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无保健室、无卫生保健人员、传染病防控制度不健全和措施存在漏洞的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高风险对象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有效降低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传染病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率。
  (七)监督检查结束后应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
http://www.wsjd.gov.cn)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并按照信息报告与纸质资料一一对应的原则,做好现场检查表、采样记录等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更新学校卫生监督分户档案,确保数据的可溯源性。
    (八)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游泳场所除外)。11月15日前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对县级数据的审核和全市汇总数据的终审,将书面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省卫生监督所应急与学校卫生监督科(含电子版)。11月25日前省卫生监督所完成对市级数据的审核和全省汇总数据的终审,并将本省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含电子版)。
省卫生监督局联系人:陈伟
电话:029-87345431       传真:029-87340559
电子邮箱:
cw781106cyh@163.com
省卫生监督所应急与学校卫生监督科联系人:郭蕴君  刘洁
电话:029-81298851               传真:029-81298825 
电子邮箱:463510850@qq.com


附表:

1、2014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市级单位联系人员名单
2、2014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3、2014年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4、2014年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5、2014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6、2014年学校内游泳场所重点监督检查表
7、2014年学校内游泳场所重点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8、2014年学校内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附件:1.2014全省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1.doc